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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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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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未成年特殊群体的利益,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吉县残联开展了辖区内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围绕特殊群体交通出行、日常生活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对西吉县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出行设备设施、教学及活动设施设备、生活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通过检查发现,西吉县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建设齐备,但存在部分场馆无障碍卫生间未开放使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督促管理人员开放使用,保障特殊群体的生活所需。西吉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楼梯、宿舍、卫生间、食堂等残疾未成年人活动使用的场所均未建设无障碍设施,侵害了残疾学生平等参与生活的基本权益。
下一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县残联、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以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推动各方协同,凝聚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合力,逐步破解难题,多维度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让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平等享受便捷生活,真正让有爱无碍。